清代士兵到台東為軍民建了現今的天后宮,但國軍卻是向天后宮借地蓋廳舍一借60年,雙方還打了契約「反攻大陸成功就要還廳舍」,想不到廟方催討數年未果,日前國防部還來文表示要拆屋。昨天后宮告上國防部並在庭上主張:「反攻成功,軍方快還屋!」
 
其實廟方「要房」卻只是第一步。廟方人員私下表示,現在官司中的土地所有權人其實是縣府,係為光復初期「被政府強佔走的」,但當時廟方無能為力,只是現在政府都將強佔原住民的土地還給原住民,「為什麼不能把地還媽祖?我們就是在爭取媽祖的傳統領域!」下一步就是向縣府要地。
 
斑駁的契約書上第2條載明,「將來反攻大陸成功,甲方 (軍方)不需要繼續使用時,所以地上建物無條件贈送乙方 (天后宮)使用」。廟方以此論點要求軍方還屋,當法官好奇問道:「何以見得反攻成功?」廟方則回應:「不僅商人和官都到對岸去了還簽了ECFA,這不是反攻了嗎?」
 
廟方表示,兩岸已經改變對立狀況,已簽訂兩岸人民交流條例,且企業界早已到大陸,台灣已經「實質上」反攻大陸,因此軍方必須履行承諾,將房舍交還媽祖,「沒有人說反攻大陸是什麼形式啊!」
 
然軍方則認為沒有「軍事反攻大陸」,且就條文內容需同時符合「軍方不需使用時」才將房舍送廟方。然廟方則出示今年9月軍方來文,表示軍方有意拆除廳舍,「都要拆了就代表用不到」。廟方表示,「借地不還又亂扯,當庭給軍方打臉」。然雙方仍待下一次開庭,法官裁示,若有需要將實地查勘。
 
天后宮是清代駐東官兵出資共同修造,樑柱上還留有大批滿人官兵姓氏,可惜後來未按專業古蹟維護修建,導致無法列為國家古蹟,但一樣成為台東最重要的「公廟」。廟方表示,光復後大批廟方土地直接被劃為縣府所有地,直到40年代仍是政經、文化活絡處,當時國防部向天后宮借用房舍,當作野戰醫院和安置軍眷。
 
1957年當時國防部和天后宮簽訂合約,因聯勤台東軍眷服務中心需要,和天后宮管理管理委員會簽訂合約,續租天后宮後方廳舍期約直到1979年但可續約。但後來聯勤借用的房舍改為「德東營區」,作為聯勤收支組廳舍,直到11年前收支組搬離房舍閒置。
 
廟方表示,屢次向軍方索地未果,甚至還告知要拆除閒置廳舍,「軍方認為,目前土地所有權是縣政府,還主張要拆屋還地給縣府」,但是為了怕多增加閒置空間,縣府也不收地,管理委員為防廳舍被拆才急忙向台東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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