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新生的美國已經走過了半個多世紀的建國歷程,但是南方各州依然是奴隸制。奴隸們工作繁重、生活艱苦、人格低賤。他們只能有三種命運:屈服、鬥爭、和逃亡。

哈麗雅特‧塔布曼 (Harriet Tubman)出生在馬裏蘭州多切斯特郡的一個奴隸家庭,勇敢地逃往賓夕法尼亞州費城的一個安全之地,使自己擺脫了奴役,1850年頒佈的《逃亡奴隸法》(Fugitive Slave Act)將輔助說明逃亡奴隸的行為定為非法,促使塔布曼決定參加由輔助說明奴隸獲得自由的人建立的被稱為"地下鐵道"(Underground Railroad)的網路。

所謂的"地下鐵道"既不在地下,也不是鐵道,而是由廢奴主義者和過去的奴隸用一系列房屋、地道和道路精心築成的秘密通道,輔助說明奴隸逃離他們備受壓迫的南方,她對這些通道瞭如指掌,她從未被抓到過,並總是成功地把她的"乘客"送往安全之地。

在南北戰爭前她成功地護送300名奴隸通過"地下鐵道"走向自由,她曾先後19次冒險前往實施奴隸制的地區,她救出了自己70歲的年邁父母,把他們送往紐約州的奧本,1860年,開始頻繁地前往各地發表演說,不僅呼籲廢除奴隸制,而且要求重新確定婦女的權利。

1861年南北戰爭爆發後,她為聯邦政府的軍隊當過護士、密探和偵察員,由於她在"地下鐵道"擔任"列車員"的多年經歷,對鄉村地區特別熟悉,因此被視作一名具有非凡價值的偵察員。

參考資料 http://www.ait.org.tw/infousa/zhtw/PUBS/womeninfln/tubma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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