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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孔文吉今天表示,按照原住民基本法,原住民不是只有撿拾礦產,而是要礦產資源分享權。
立院經委會今天召開《礦業法》修法說明會,孔文吉表示,他會提出他個人版本的《礦業法》修正案;爭取採礦應取得當地原住民同意,也要納入一定比例回饋金到綜合發展基金。未來採礦都要照原住民基準法來做,族人要參與,要知情。
孔文吉並分享上周高志鵬率領經委會立委實際探勘東部礦區現象。「去的現場很熱鬧,亞泥很熱鬧,各方意見『很多元』;但台泥的和平村『一面倒』的支持台泥。」孔文吉說。
綜合各方意見,第一,亞泥很多員工也在舉白布條,「撼衛保障我們工作安居樂業權,立挺政府依法行政」。當時聽到簡報,亞泥說他們有1,040名員工,包括編制內與協助廠商晉用400多名原住民,原住民占亞泥員工比率44%。原住民要撼衛工作權。
第二,同時,部落族人也在講「安全家園」,很危險,新城山會倒下來。
第三,花蓮縣長傅崐萁與立委徐榛蔚成也在問,水泥礦石是否是國防工業?在此角度去看,因此請經濟部長李世光,水泥工業是否是國防工業,是否要明確說法。
第四,回饋金問題。每個地方都在講回饋金,回饋金都用到哪裡去了?秀林鄉應該是最有錢的。但部落族人反映,這幾年沒看到回饋金。
孔文吉說,台泥是族人一面倒的支持,亞泥卻各有聲意,是否是台泥的回饋金比較多?這就是我納悶的地方。
孔文吉強調,回饋金是否落實地方,回饋金有否被地方政府任意挪用。
礦業法修正案不是只有針對亞泥展延權,是對全國礦產。南澳鄉礦場是最多的,但南澳鄉都是動力引爆,影響村民。秀林鄉都是大礦,亞泥,幸福,台泥,故我們要爭取我們原住民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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