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等修正草案,放寬原住民在非營利自用條件下,可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農委會表示,同意將非營利自用納入辦法,但仍須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不能無限上綱。
立委孔文吉今帶了一票原住民赴立院爭取獵人權益。他提案修法,擬放寬原住民在原住民族地區及國家公園內可以狩獵保育類野生動物,並不限「基於傳統文化、祭儀」,且可以「非營利自用」的狩獵。
孔文吉指出,原住民上山打獵,10多年來受到《野保法》、《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限制,動輒罰款、判刑坐牢,至今230人被判刑。台東原住民王光祿因孝敬母親打獵,遭判刑有罪,原民狩獵自用,卻要遭到判刑或高額罰款,相當不合理。
立委廖國棟表示,原住民不會踰越老祖宗給的獵捕智慧!只會打1、2隻自用或共享,很多原住民犯法、違法都是漢人在背後「指導」,因此法律應該要連坐,不能只抓原住民,汙名化狩獵文化。
農委會主委陳志清強調,非營利自用仍要比照傳統文化、祭儀,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農委會將在5個月內,邀集部落代表、專家學者及原住民立委,訂出核准或備查的標準。
動保團體痛批,開放非營利自用根本無從定義,立委不能為了選票討好選民,修法破壞國內的保育生態。
「這是原住民政治正確的大勝利!卻可能是保育類野生動物的大浩劫!」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說,現行《野保法》已經很難執行落實,如今原民狩獵文化又無限上綱,公部門根本沒有人力及能力隨到隨審,台灣保育類動物命運將更加坎坷。
黑熊媽媽、屏科大副教授黃美秀也說,玉山國家公園是台灣黑熊的重要棲地,卻有半數黑熊淪為「斷掌熊」,官方現階段不宜討論開不開放,而應全面盤點野生動物的族群數量及檢討非法狩獵、捕獸夾氾濫的議題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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