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活動,向來是民族文化與國家法律的衝突點,花蓮原民被控盜採玫瑰石,地院引用原基法屬「傳統領域」範圍,一審宣判無罪;傳統領域議題再度因此案掀起話題。
去年6月,保七總隊接獲花蓮林區管理處通報,在秀林鄉銅門林道埋伏查獲游姓、梁姓、葉姓、林姓及黃姓等5名太魯閣族人,以鑿刀、鐵鎚等機具,鑿切木瓜山林區溪床中的玫瑰石,鑿切成14顆大小石頭,再用背架背負下山途中遭查獲,被依竊盜、礦業法等罪起訴。
由於5名族人否認盜採,主張上山採玫瑰石是要放在家中作為裝飾欣賞用,符合原基法從事居住、墾作、狩獵及採石建屋等活動規範。花蓮地方法院首度援引原基法精神,認為屬於「傳統領域」範圍,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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