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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30名獵人向警察局申請原住民自製獵槍,拿到合法使用證,20多年來每年也通過槍枝檢驗及換證作業,卻發現今年在換證時,新證遲遲無下文,直到近日收到公文,才知原來被取消持有獵槍資格,不滿長期配合卻無辜被迫取消資格,將影響生計,其中五峰鄉有鄉民今日下午到竹東警分局陳情,高喊「把我們當罪民,這就是新政府說的轉型正義嗎?」
「簡直被當罪民看!」五峰鄉民也是陳情人代表賴玉山說,從民國85年申請至今,皆符合規定,依法按每年檢驗,只因曾在民國82年因自家的土地糾紛而被控告恐嚇取財,但21年來無不良紀錄,也早已緩刑,既然有問題為何當初還能發照?
「乖乖配合這麼多年,說繳回就繳回,完全不顧原住民生計!」秋秀珍也說,原住民持槍本是傳統文化,現在準備邁入水蜜桃、筍子季節,長期靠獵槍來守護果園,少了槍,山豬、猴子來襲,這些農損該向誰討?
縣議員趙一先更說,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5-2條規定,持有人受判處有期徒刑以上者,所持有的槍砲、彈藥、刀械須撤銷或廢止,這些獵人其實在多年前都涉及公共危險等罪,後來表現良好,無不良紀錄,也是良民,一開始就不要發照,哪有發照發了20多年,現在突然朔及既往,取消資格,發照是發假的嗎?
趙一先認為,這已涉及《行政程序法》第6條差別待遇,除今日的陳情外,3月20日總統府召開第一次原住民轉型正義委員會,也將率領獵人北上陳情,捍衛原住民的權益。
新竹縣警察局保安科長陳啟明說,目前五峰有17位、尖石有12位、新埔則有1位被取消資格,因這些原住民都是「微罪」,不過還是得「依法行政」,目前先通知將槍枝繳回派出所「代管」,不過93年以前所犯的刑案緩刑執行完畢,應該可解套,至於其他有爭議之處將請示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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