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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最熱的新聞應該就是台灣馬英九總統的要向美國繳稅的事情丟盡台灣人的臉,今天馬英九的好朋友美國在台協會(AIT)發布一個公文表示台灣馬英九總統已放棄其先前所擁有的美國永久居留身分一事,並早已列入相關美國移民機關檔案,此事已經結案。

馬英九綠卡  
只是我想知道的重點不是他是不是美國還是需不需要向美國繳稅,是馬英九總統擔任台灣總統時,是不是美國人(具有美國永久居留的身分),而不能一直用這句話,「因留學要申請獎學金,曾經擁有綠卡,但始終強調後來已不再使用而失效」。

因為綠卡資格要主動去美國在台協會(AIT)辦理放棄,才算真正失效,而非時間到了不去更新就會自動失效,就像中華民國國民,如果沒有申請放棄國籍,國籍就還在,並非身分證丟掉了,就喪失中華民國國籍,馬總統有沒有美國國民身分,和要不要向美國繳稅是兩回事。

今天新聞: 府秀AIT證明 馬英九無美居留權

總統府在兩天之內接連召開記者會,回應總統馬英九綠卡爭議,今日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表示,美國針對綠卡爭議調查已經結案,總統馬英九很早就沒有美國永久居留的身分。

發言人李佳霏所出示的文件當中,提到總統綠卡爭議的調查已經結案,有關昨天《壹週刊》的報導,總統府透過外交部向美方聯繫,AIT今日就發出文件證實總統馬英九很早就沒有美國永久居留的身分,另外,李佳霏也提到,關於14日在野黨領袖對此批評總統一事,她表示希望公開的向國人以及總統道歉。(陳詩璧/綜合報導)

美國在台協會公文全文如下

沈代表惠鑒:
5月14日所發行的台灣《壹週刊》引用美國國家稅務局駐北京大使館辦事處的電子郵件,刻意顯示一位名為「MARK.Y.J.MA」的人須向美國繳稅,因而指稱馬英九總統須向美國政府繳稅。《壹週刊》之文章並將其所謂「MARK.Y.J.MA」及馬總統須繳稅一節與《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相連結。

本協會過去即已知悉,馬英九總統已放棄其先前所擁有的永久居留身分一事,並早已列入相關美國移民機關檔案,此事已經結案。

《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係有關外國金融機構對美國納稅義務人所有銀行帳戶資訊之通報,該法並不會改變或擴大全球各地須申請所得稅的美國納稅義務人之類別。

順祝安好

唐若文 敬上

美國在台協會執行理事

敬啟

新聞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515/398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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