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原住民自治區去年上路,高市那瑪夏、茂林與桃源三處原民區發現自治後比之前更窮,苦無經費建設原鄉。三區區長表示,本月11日要北上爭取權益,跟其他3直轄市原住民區長一起參加公聽會,盼中央修訂地方制度法與財政收支劃分法,健全直轄市原民區的財務結構。
「地制法」去年修訂,直轄市下的6個原住民區取得地方自治權限,選舉區民代表與區長,恢復縣市合併前的部落自治精神。
桃源區長謝英雄表示,政府修法只做半套,給予自治的法源依據,配套措施卻未能同步完成,中央補助款必須透過市府才能轉給區公所,時間上緩不濟急,另方面,市府預算由高雄市議會監督,區代表會還要再監督一次,這樣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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