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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經濟委員會今續審農委會預算,立委針對原住民狩獵進行討論。立委孔文吉說,他為了捍衛原住民打獵權益,提出了「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案,卻因動保團體的遊說施壓,法案被拉下黨團協商。他強調,應放寬原住民狩獵權,讓原住民能獵保育類動物,但僅限自用。立委廖國棟也說,當山上有一堆動物時,「我怎麼可能叫山羌趕快跑,其他留下,很好笑」,這個辦法真的很怪異,應該調整。
孔文吉表示,「野生動物保育法」關切的是原住民打獵,而動保團體跟原住民獵人的權益如何取得平衡是非常重要的議題,「不能只通過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沒通過,這樣原住民獵人怎麼打獵?」
孔文吉表示,原住民基於傳統祭儀需要,要上山獵捕野生動物,「原住民上山打獵前,怎麼知道會碰到什麼獵物?」而且,現在很多保育類動物充斥,林務局必須適時、適當調整規定。
此外,為避免司法爭議,今年9月,行政院通過野保法修正草案,將原民獵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納入第51條之1規範,未經許可獵捕宰殺開罰2萬至10萬元,免除坐牢。
但孔文吉認為,現在的關鍵在於,原住民族獵保育類動物還是要罰錢,「但原住民可能會不小心打到保育類野生動物」,孔文吉一說畢,立委黃偉哲卻說:「看到山羌可以不要開槍啊」,但孔文吉回,「射耳祭打山羌,是原住民傳統文化核准的」,且原住民族獵到的動物,須非盈利自用,不會拿去賣。
孔文吉說,法規應適度開放,原住民不管打到什麼獵物,都不用罰錢。林務局不能再被動下去,應該主動跟原民會溝通。
原住民族人強調,原住民族狩獵最重視的就是生態,不會亂獵殺,才能讓生態系統中的食物鏈源源不絕,這是傳統族人的山林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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