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農委會鬆綁原住民合法利用森林資源限制,學者認為,雖然法令還有檢討空間,也已經遲到了,但至少邁出了「重要的第一步」,保留下原住民的珍貴採集文化,否則原民文化只會持續流失,終究會與土地斷根。
台大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副教授盧道杰認為,雖然現在訂定的法令還有檢討空間,在行政程序上仍有些繁複,但畢竟過去原住民在林業資源使用上幾乎都被限制,現在至少在既有法令框架下有了開放空間,「是很正面的第一步」,有助降低政府與原住民間的緊張,也有助政府與原住民或相關團體建立夥伴關係。
台東大學生命科學系教授、台灣森林認證發展協會理事長劉炯錫也肯定立法的善意,但他指出,此法案還是無法回應各界對原民權利的存在,部落事先於國家的存在,「不能再叫原住民申請」,應尊重部落,調整過去的林業思維。
劉炯錫表示,原住民族基本法已經訂定好多年,但其他部會牽涉的相關法令都還有修正,政府要加快腳步,展現魄力與決心,避免原民文化繼續流失。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執行長陳旻園表示,草案立意是好的,但目前制定的管理規則與原民實際生活脫節,反而可能衍生更多問題。
陳旻園指出,近年部落會議型態已不若傳統的部落議決方式,而是像村民大會,要在會議上決定出名冊及採集數量等有一定困難,原民會又已將部落會議實施要點廢除、傾向朝公法人方向執行,但都還未定案,草案卻先要部落開會議決定,「根本不太可能。」
陳旻園認為,草案是將過去的模糊空間「攤開」,但反而讓部落無所適從,怕採到沒登記的物種或數量,最好的方式還是應回歸部落自治,由部落自主管理固定區域,而非還是由政府抓住主導權,很多違法狀況政府難管,但部落都知道,卻又沒有管理權,「還給部落自治,才能真正做到環境永續。」
阿美族立委廖國棟表示,肯定林務局此次立法,「往前朝原住民的實際需求推進一步」。
不過,廖國棟也建議政府後續也可以多加和原住民溝通,讓原住民知道哪些是瀕危的稀有植物,保育不一定要和原住民站在對立面,彼此可以漸漸找到平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老頭碎碎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