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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陳瑩上個月揭露救國團以每坪不到廿元賤租上千坪原住民保留地,陳瑩昨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則披露,救國團復興青年活動中心與國民黨復興黨部地價稅竟由全民買單,廿年來桃園市政府已繳交超過三百萬元,怒批「欺人太甚」,要求立即拆屋還地。
原民會:修管理辦法要求自繳
對此,原民會回應,現擬修改「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更改租金計收方法以提高租金,並要求佔用單位自繳地價稅。
桃市府:地價稅都由租金支付
桃園市政府則指出,復興區公所自八十六年起,將土地租給救國團與復興黨部,根據調查資料,九十九年至一○一年每年地價稅為十三萬三六八九元,租金為每年四十萬一○七○元;一○二年至一○四年每年地價稅為十四萬三一一五元,租金為每年四十二萬九三四八元,地價稅都是由租金支付,市府、區公所沒有編列預算。
不過市長鄭文燦認為,救國團復興青年活動中心與復興黨部屬於中央原民會的土地,目前委託復興區公所管理,桃園市政府會要求原民會循著修改租約、收回土地兩方向處理,若原民會同意,市府也願意取代救國團來營運角板山賓館。
救國團:依規定地主繳地價稅
救國團則解釋,救國團依法承租國有地,並依政府規定之租金計算標準繳納租金。救國團繳納租金,而地價稅由地主繳納,亦是依政府規定。且復興活動中心工作人員多為原住民,提供當地原住民朋友工作機會,亦符合照顧原住民之精神。
陳瑩指出,救國團為特定政黨服務,不僅將原住民土地拿來營利,租金也較占用國有地補償金計價公式低廉,十分不合理;且追究歷史脈絡,國民黨與救國團的行為是「惡意占用」,縣市政府還為其繳稅,簡直欺人太甚。
原民會也表示,以往考量山區原住民經濟差,原保地收租比例才會較低,現已著手修改「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未來營利性租用將有其他計收標準,也擬納入原住民就業補助機制,已陸續與地方政府、相關部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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