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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石鄉最近有原住民整建老屋被檢舉要蓋民宿,縣府現勘後以「未依法做農業使用」開罰,儘管當事人否認,仍引發當地其他民宿業者擔憂引發骨牌效應,危及民宿產業,日前到尖石鄉公所陳情,希望官方尊重原住民傳統領域。縣府回應,一切依法行政,童男並非特例。
童姓男子說,他花3年修繕居住50多年的老房子,想給家人更好生活環境,卻被檢舉是經營民宿,收到縣府「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處分書」開罰他6萬元,他無法接受。
當地居民也認為裁罰不合理,認為依據原住民基本法21條2項規定:「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前項)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部落或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質疑縣府以區域計畫法片面開罰,未與部落諮商取得同意,有違反原基法之嫌。
新竹縣政府表示,民眾向農業主管機關檢舉童男違法經營民宿,農業處現勘認定未做農業使用,違反「區域計畫法」,應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原狀。
鎮西堡教會牧師阿隆.優帕司說,當地經營民宿的原住民擔心此案後,其他建築也可能因為被認定「未做農業使用」遭罰,他日前曾帶鎮西堡、新光部落原住民日前和縣府、鄉公所等官方代表溝通,希望原住民土地保育利用習慣規範及原理能被尊重。
縣府則表示,尖石、五峰兩個原住民鄉曾有部分土地未經許可違反區域計畫法裁罰案例,本案並非特例。縣議員范坤松、趙一先則建議,縣府查違規,最好先以輔導代替處罰,並加強宣導,以免引發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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