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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光復鄉公所持續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增劃編業務,昨天由鄉長謝忠淵在鄉公所頒出所有權狀29筆,預計年底要達到100筆。不少等了多年的族人開心表示,終於可以告慰先人開墾的辛勞。
光復鄉公所繼8月頒出取得土地所有權狀20筆之後,昨天再頒出29筆,謝忠淵期許取得土地各項權利的族人,能善用土地資源來帶動部落經濟,活絡與傳承發揚傳統文化,讓部落青年以土地資源回鄉謀生與參與部落事務,他也預告下個月將有20筆左右權狀繼續發放,年底前可望達到100筆。
土地審查委員黃福順表示,原住民保留地耕作權、農育權及地上權的取得方式有相關土地管理辦法的既有規範,申請的土地確為申請人使用,並於民國77年2月1日前即使用祖先遺留的公有土地迄今。
申請使用的土地無轉租轉賣及無涉及其他糾紛等情形,經公產機關核定可取得他項權利證明書,滿5年可取得土地所有權。
光復鄉公所表示,為加速土地作業效率,增加人力投入保留地相關業務,為的就是要讓原住民早日取得土地相關權利,同時邀集部落耆老、公正人士、意見領袖等共組土地審查委員會,以確實把關與督促業務加速推動。
有名阿嬤感動說,等了7年,終於拿到土地權狀,可以告慰先人在土地開發的努力;也有族人表示,拿到權狀,終於放下心中大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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