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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尖石鄉新光部落童姓男子月前將居住了50年的山區老舊屋宅修繕,希望讓家人住的舒服一點,未料,卻遭縣府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裁罰,部落認為原住民保留地用區域法開罰,實在太離譜,有違原民土地保育地利用,今天發出怒吼,要求縣府撤銷裁罰,還原民居住正義。
尖石鄉鎮西鎮部落會議代表優拜指出,童姓青年是在今年1月28日遭人檢舉其違反區域計畫法,「未申請許可搭建建物1棟未作農業使用」,依法開罰6萬元。
童姓青年只是因心疼老人家住在已50年的老舊屋宅,好不容易有了存款,3年間分多次修繕老宅,讓家人住的稍微舒適一點,這樣也要被罰,部落要怒吼了。
地方認為,縣府未經與在地長久生活的族人商量,片面進行脫離土地環境實況的區域計畫用地編定,即據以開罰,有違原住民土地保育利用習慣規範及原理。
地方也憤怒指出,部落族人在該地生活都已超過14代,依原住民基本法規定,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部落諮商並取得同意,縣府卻用不適用在原鄉原住民保留地的區域計畫法片面開罰,是違反原基法的,縣府根本帶頭先違法。
縣議員范坤松今天邀集縣府相關單位、鄉公所與地方召開協調會,五峰籍議員趙一先及多位民代也都到場聲援,鄉長雲天寶與地方一致堅決要求縣府撤銷罰單,否則將到縣府長期抗爭,捍衛原民的居住正義。
縣府地政處長鄭福生則表示,此案是因人檢舉,縣府派員查核確有違法事實,因此依法開罰,而山區原住民土地也是非都市土地,全國土地都適用區域計畫法,此案依法不可能撤銷,不過,縣府會加強相關法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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