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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成員撒丰安(Savungaz Valincinan)上月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業務時簽下族名,承辦人員質疑「不能寫英文」;台大研究生陳睿哲(Nagao.Kunaw)日前搭機因使用族名訂位,也遭航空公司地勤刁難。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今年5月三讀通過,原住民各族族語及其書寫系統都是「國家語言」,但實務上,公務員常要求原住民:「可以請你簽中文嗎?」陳睿哲說,他去戶政單位簽署文件時,都被要求一定要用中文簽名;辦健保卡時,隔壁窗口都已跳十幾號,他的都還沒辦完,因為承辦人找不到可以對應的電腦表單,還不知道名字羅馬拼音中間的點要全形或半形。

「瓦歷斯」被叫「瓦先生」

內政部1995年修正《姓名條例》,原住民傳統名字可出現在身分證上,但因為以「漢字義音」呈現,容易讓傳統姓名陷入漢族文化框架的窘境,例如「瓦歷斯先生」被叫作「瓦先生」 、「馬躍先生」變成「馬先生」。
2003年內政部修正姓名條例,增加原住民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均得以傳統姓名的羅馬拼音並列登記的規定,也就是說,原住民依法可以使用已經登記的羅馬拼音姓名,但往往到行政機關辦事時,常被要求簽上中文名字,不能簽羅馬拼音名字。撒丰安指出,查詢姓名相關法規,並沒規定台灣原住民族的姓名必須選用中文譯字,也沒限制中文譯字和羅馬拼音何者才是本名,更沒有簽名不可以使用羅馬拼音的規定。

表格姓名欄還常是四個字

紀錄片導演馬躍.比吼指出,很多單位的表格姓名欄還是四個字,例如醫院、銀行、郵局的紙本版本都沒更新,族名根本寫不進去,名字就會被刪減,而且很多單位到現在都不接受羅馬拼音名字。
「姓名條例修改這麼久了,政府單位應變卻緩如牛步。」陳睿哲說,他三、四年前回復族名時,第一線戶政人員光找表格就找半小時,還質疑他父母沒有回復族名,為什麼他要回復族名?他今年去換駕照時,也被監理所人員質疑同樣問題,還說「這樣很麻煩」,讓他感覺很不舒服。

內政部:有幫公務員上課

內政部戶政司副司長翟蘭萍表示,原住民族簽名的形式,是依據各政府機關要求的形式而定,只要能確認是本人即可。內政部有請原民會派員到內政部幫公務人員上課,加強對原住民族傳統姓名的認識,各縣市也可以自行辦理相關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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