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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伐案頻傳,台灣巡山員、森林警察卻嚴重不足,須仰賴社區、部落協助。林務局將擴大原住民協巡計畫,並成立「原住民山林巡守隊」,但學者認為,林務局該做的是先翻轉「聘請原民當保全」的觀念,轉而與部落共管山林。
台灣林地占整體面積五成八,卻只有九百卅名約聘雇巡山員守護,每人巡守範圍一千八百公頃。近十年有三千多人因盜伐遭逮,但更多盜伐者逍遙法外。
林務局從二○一二年起結合社區加強森林保護,從八個社區成長到十四個社區,每年補助每個社區卅萬元經費,動員居民、部落巡守,每年約有三千人次參與,林務局認為有效,今年希望爭取預算增加合作部落,並成立「原住民山林巡守隊」。
不過,政大民族系助理教授官大偉說,山老鼠不斷增加,可見現行制度有所不足。他觀察,長期下來,部落與林務局合作巡守山林,「其實是不開心的」。
官大偉表示,台灣從日治時期以來,官方就將山林收歸國有後,原住民在自己的土地上沒有合法使用森林的權利,「總被當小偷」;後來林務局不傾向與部落共同管理,而是「以上對下」聘請原民協巡。
官大偉認為,部落合作不應只是勞務參與,原住民對山林的知識豐富,若雙方都能在森林經營管理中受益,彼此都能達到目標時,都會願意永續利用、盡力守護山林,政府也能降低守護成本。
官大偉說,若讓部落知識結合管理,山林將不再只是「圍起來不許用」,林務局該做的是扭轉思維,考量原民傳統社會組織、領域分配,引入他們對山林的知識,讓部落共同參與決策,並讓他們從中合理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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