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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法修正草案上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但有部分條文仍需要朝野協商,日前內政委員會召委趙天麟保證住宅法一定在本會期三讀,朝野黨團今進行最後一次協商,國民黨團終於簽下協商結論,住宅法修正草案順利在院會二讀。
今日協商因當初主持住宅法修正草案的召委黃昭順無法出席協商,國民黨團總召廖國棟希望今先二讀,待周五院會再進行三讀,或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支持,柯也感謝黃對於住宅法的辛勞,同意等周五黃出席院會時再進行三讀,給予高度尊重。
朝野協商針對提高特殊身分者入住社會住宅比例至百分之三十,及房屋所有權人出租房屋予特殊身分者,每屋每月租金一萬元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徵所得稅等都有共識。
另針對原住民社會住宅比例部分,也同意主管機關應按直轄市、縣(市)轄區內原住民族地區外原住民人口數所占全國原住民總人口數之比例,分配並保障原住民入住社會住宅,不得低於原住民族人口數占全國總人口數比例,相關行政命令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辦理。
除此之外,國民黨團也提出兩項附帶決議,皆獲朝野支持。第一,爰請主管機關應每半年定期於官方網站公告中央政府補助各地方政府住宅相關經費及各地方政府預算執行狀況,並針對財政能力不佳縣市建立適當之經費補助標準,不應以競爭型計畫限制偏遠及離島地區之發展;第二,有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主管機關興辦專供原住民承租之社會住宅,主管機關應協助寬籌經費、人力,其涉及承租者之申請資格、程序、租金計算、分級收費、租賃與續租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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