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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及輔仁大學獲教育部核定,開辦全國首個「原住民法律專班」和「財經法律學系原住民碩士在職專班」,各招生20及25人,106學年度招生,招生對象限原住民。課程以原住民族傳統價值觀為核心,學生除了要到部落服務,將法律知識帶進部落,也會請耆老教狩獵、採集等實務課程。
輔大法律學院長張懿云表示,政府推原住民轉型正義的同時,關於土地正義等問題,需更多原住民法律人才來努力。許多原住民有經濟問題,因此提供很多獎學金方案,並讓學生以在職方式進修。
近年原住民傳統領域畫定涉及原漢土地權利概念衝突,以及原住民狩獵和國家公園保育概念爭議,仍是漢人「現代司法體系」主導;加上原住民涉及司法案件數量,一般性案件每年平均超過萬餘件,且文化抗辯案件,像是野生動物保育法、森林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其他自然資源利用法規等,依舊居高不下。
但原住民法律人才稀少,104學年度全國大專院校法律學門碩士班在學學生人數5974名,原住民在學生27名,僅占0.45%。
東華財經法律所教授蔡志偉表示,台灣原住民法律人才,包括律師、司法官與檢察官,若以最低標準的台灣人口所占的比例計算,應達200人才算相當,但至今原住民律師只有個位數。此外,因應原住民族自治,將有大量原住民族自治行政人才需求。
蔡志偉說,「原住民法律專班」除將現行各項原民法規納入課程教學計畫,也會開設如國外法學院行之有年的「法律診所實務」課程,在法扶律師指導下,讓學生實際參與辯護案件;更設計「部落實習」課程,協力部落法律事務工作,像是部落會議、部落公法人等。
蔡志偉說,原住民對原住民狩獵、採集,有既定的個別法規範解釋,但一般法學教育缺乏原住民族傳統生態智慧的理解。因此會規畫實作課程並請耆老指導,讓學生獲得傳統文化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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